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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走出去”呼唤政策配套

2001-03-20 来源:光明日报 岭言 我有话说

进一步扩大开放,是我国“十五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,其中,实施“走出去”的战略,是我国融入国际经济的重大战略转移。目前,不少地方和企业正在加紧“走出去”。然而,企业走出去,政府有关政策要配套,以形成强大的合力,推动这一重大战略的加快进行。

遗憾的是,目前,不少地方对“走出去”尚停留在一般号召上,许多政策不能适应“走出去”的要求,对企业走出国门限制较多。笔者曾到国外考察市场,一些国外用户对我国不少产品评价较高,但最不满意的是我国企业技术人员、产品维修人员不能及时出国处理售后服务事宜,进而失去了产品市场信誉。而企业对此则有苦难言,相关人员出国、企业到境外设立机构等费时费资较多,往往错过了商机。现在不少地方仍有过时的政策规定,不利于企业“走出去”,更谈不上新的支持和鼓励政策与之相配套了。

值得提及的是,最近江苏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,积极创造条件,提供机会,鼓励和支持企业“走出去”。这些配套政策包括企业申报境外投资项目,将简化审批手续,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完;对“走出去”重点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可实行“一次审批、多次有效”;企业人员为开展境外项目和业务需赴港澳地区的,可放宽受纳税额或创汇额的限制;组织、人事、外事、公安等部门简化出国经营的政审、办理护照、签证等手续和环节;外汇管理部门放宽境外投资用汇并简化手续,加快结汇和支付速度;建立支持“走出去”发展基金,给予跨国经营企业境外事业风险保险等等。

加快实施“走出去”战略,企业界的积极性是一个方面,还需要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策配套。为此,有关方面要高度重视政策的巨大作用,认识政策的重要性,不要停留在一般号召上,要真正为企业“走出去”办实事。要对过去的政策规定进行全面清理,废除那些与“走出去”不相符的政策规定。同时,还要加快制定和出台新的鼓励“走出去”的主体企业,更要充分运用政策,把握机遇。这样,就能使我国“走出去”的战略快见成效,让我们的企业在“走出去”中得到更快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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